公告日期:2018-12-04
证券代码:837050 证券简称:华盛铭兔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华盛铭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上午10时。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经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与广发证券签署《广东华盛铭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终止协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双方拟签署《广东华盛铭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持续督导协议》,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东莞证券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三)审议《关于公司变更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广东华盛铭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更换主办券商,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的相关事宜。
(五)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升平第二工业区的土地使用权申请缴纳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款,导致公司不动产产权价值发生变动,该不动产产权证书作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00万元综合授信合同的抵押物之一,需重新办理抵押登记事宜及相应展期,根据银行对贷款审批的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魏育南和吴莉翔、股东魏珏淇、全资子公司福建华盛铭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此贷款合同主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二)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0日9时30分至10时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魏珏淇
电话:0754-88352438
传真:0754-88223933
(二)会议费用:参会者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华盛铭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华盛铭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决议》。
广东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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