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2
证券代码:837038 证券简称:上阀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阀门厂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概况
(一)基本情况
合同委托方:上海阀门厂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承包方:武汉海王科技有限公司;合同项目名称:阀门试验台架建设工程建设总包合同;合同签署日期为2016年11月15日(在上海阀门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合同签署地点:上海市;合同类型:工程建设总包合同;合同金额:2,010 万元人民币(开口合同价款),该项目预算总计投入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工程周期总天数为16个月(不包含土建施工时间);另外,合同条款中已对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与方法、合同价款与支付、违约责任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等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合同承包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所以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一致通过《关于阀门试验台架建设项目的议案》,且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三)合同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阀门试验台架建设项目已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不需要征得第三方同意。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且由上海阀门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需其他审批手续。
(四)其他说明
无
二、合同相对方的情况
(一)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合同相对方:武汉海王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武汉市,主要 办公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450号,法定代表人为翁震平,注 册资本为5,700万人民币,营业执照号为914201066953296531,主营业务为设备设计、研制、安装与服务,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二)应说明的情况
1、合同相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2、合同相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并无业务往来发生。
3、合同相对方的信用状况以及经营状况都表现良好,其主要法人股东为国有企业,且具备由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所颁发的相应证照及资质,因此综合判断合同相对方具备正常履行合约的能 力。
三、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是以工程 EPC 总承包方式建设阀门试验台架一套及配套
钢架平台。包括从系统设计、设备采购及质量控制、安装建造、系统热态调试及功能考核,包括完成项目所需的一整套技术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质量保修及合格验收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
四、 合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的签订对公司就产品检测以及试验的能力有着综合性的提升。同时将对公司潜在市场的发展和公司品牌知名度等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内容与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
3、合同的履行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 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以及有效管理好人力和物力两方面的资源,从而保证合同内容的实施执行。但是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因政策的调整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履行、调整或终止的风险。
六、 关于交易的其他内容
无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阀门试验台架建设工程建设总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阀门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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