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施金佑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宏乾科技资讯
2023-09-06 09:02:1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9-05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101 号

关于对施金佑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当事人:

施金佑,广东宏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乾科技或公司)控股股东。

经查明,施金佑有以下违规事实:

2023 年 7 月 14 日,施金佑减持宏乾科技股份,与一致行动
人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由 60.74%变动为 56.74%,持股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60%时未暂停股票交易。7 月 17 日,施金佑继续减持宏乾科技股份,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由56.74%变动为 52.74%,持股比例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5%时未暂停股票交易。7 月 18 日,施金佑就上述交易披露了权益变
动报告书。

施金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权益变动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采取施金佑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进行股票交易。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9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