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梧桐:监事会制度
摘牌梧桐资讯
2020-04-30 21: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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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7013 证券简称:ST 梧桐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市梧桐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梧桐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
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视需要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六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监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
提供相应的决策材料,并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3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 10
日和2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证监事能够充
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采用通讯表决方式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 基于履行职责的需要,监事会经协商一致,可以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或咨询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审议程序及决议

第十三条 会议主持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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