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梧桐: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摘牌梧桐资讯
2021-08-24 18: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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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24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7013 证券简称:ST 梧桐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市梧桐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深圳市梧桐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373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深圳市梧桐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杨洋、杨凤。

2、杨洋时任董事长、杨凤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1-021



1.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2.公司时任董事长杨洋、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杨凤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事先告知书发出后,杨洋提出以下申辩意见:其已于 2020 年 10 月离职,与

公司不再具有劳务关系,不应由其承担未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责任。



全国股转公司认为,杨洋的申辩理由不能成立。第一,其所称的离职情况与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不符,挂牌公司 2021 年 6 月 28 日发布公告称,免去杨洋的

董事长、董事职务,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相关

议案于 2021 年 7 月 11 日才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根据公开披露信息,杨

洋的辞职未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生效;第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挂牌公司董事会人数为 5 人,公

司在 2021 年 6 月 28 日披露董事免职公告的当天才披露董事任命公告,因此,杨

洋应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6.2 条、6.3 条和

《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深圳市梧桐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杨洋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杨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编号:2021-021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未按期编制及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未按期编制及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公司将积极与股东做好沟通,在公司现有能力范围内最大化保护投资者。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深圳市梧桐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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