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东莞证券关于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新时空”或“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23 年年报
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报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未达预期,公司
预计无法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之前完成年报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 ST 新时空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告知公司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可能面临的风险。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继续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 ST 新时空未能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含)前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停牌的风险;如 ST 新时空在 2024 年 6 月 28 日(含)前仍
无法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一)公司联系人:潘洁贞
联系电话:13726986933
邮箱:512574025@qq.com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三路 8 号第一海岸 B 座 1603 室
(二)券商联系人:陈展鸿
联系电话:0769-22119260
邮箱:chenzhanhong@dgzq.com.cn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21 楼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正确评估公司的投资价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莞证券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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