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6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年 1月 1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5名董事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以 4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申请449万元授信融资额度及提供不动产权作抵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贷款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贷款情况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提升公司产品及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加大 公司主营
业务的相关投入,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申请贷款一笔,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449万元,贷款期限为36个月,年利率 4.05%,该贷款额度公司以位于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大道18号天安智谷科技产业园总部楼G01自编之一房产作为抵押,具体房产情况如下:
公告编号:2023-003
抵押物名称 权证号 所在地 状况
房产 粤 (2019) 清远市 清远市高新技术产 正常
不动产权第0097054 业开发区创兴大
号
道18号天安智谷
科技产业园总部
楼G01自编之一
二、房产抵押的必要性
本次房产抵押是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通过房产抵押,向银行融资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将会进 一步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上述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本次贷款有利于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的规模,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是合
理必要的,并且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
四、备查文件
《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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