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10
证券代码:837002 证券简称:时宇虹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时宇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其他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02月27日10点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02月27日11点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2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深圳市时宇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已全部履行完毕。
随着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人手不足的原因,为更好的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公司决定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签约会计师事务所。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7年02月27日9: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春花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软件产业基地4A栋210
电话:0755-23088966-8026
电子信箱:secretary@syhdee.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深圳市时宇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时宇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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