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08
证券代码:837000 证券简称:特飞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四川特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试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章
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公司所有在职在岗员工;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员工所领取的所有报酬,包括各类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
第三条 员工薪酬管理坚持如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二)以业绩为导向原则
(三)定岗、定员、定价原则
(四)总量控制原则
(五)保密原则
第二章 薪酬构成
第四条 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薪酬四个部分组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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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员工基础工资统一确定为每月 1800 元。领取基础工资的员工,应为
根据公司岗位编制,按人事管理流程正式聘任的全职在职在岗员工;兼职人员、临时协助性人员、无法定编制岗位人员,不领取基础工资。
第六条 员工在公司工作届满一年的,每月计发 50 元工龄工资;工龄每增长
一年,每月工龄工资增加 50 元,但最高不超过 500 元。
离职员工重返公司的,工龄工资重新计算。
第七条 员工绩效工资按公司相关业绩提成办法计算,实行“按月计提、逐月预发,年终找补”。其中:
(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不包括财务总监)不预发绩效工资,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执行。
(二)制造部、技术部员工,月预发绩效工资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工龄工资-1800)×80%进行预发,上年度无基础数据的,每月预发不超过 2000元;行政部、财务部、计划质量部员工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工龄工资-1800进行预发。最多预发绩效工资不超过 7000 元,超过的按 7000 元预发,上年度有工资变动的员工按最后一次调整的工资为准作为基础数据。
(三)基于业绩提成的绩效工资,实行按月计提,加总计算,当月预发累计不超过应发业绩提成的 80%,剩余部分年终结算计发。
当月实际绩效低于预发绩效的,按预发绩效计发。
(四)年度终了结算时,员工已领取预发绩效工资高于应计发部分,不再找补;低于部分,据实补发。
(五)试用期、实习员工薪酬另行制定。
第八条 员工绩效薪酬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条 员工其他薪酬,如年终奖、专项奖、特殊贡献奖等,根据公司规定计发。但公司所计发其他薪酬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当年所计发绩效薪酬总额的10%。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主任委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人
事部门主管为成员的薪酬管理委员会,统一审议决策员工薪酬方案,员工薪酬管理各项方案由总经理负责拟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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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员工薪酬计发,由财务部门核算后报总经理签批,由财务部门计发。
第十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定员、定编、在岗、在职,任何人不得提议、实施向任何人计发超出制度规定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薪酬。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员工薪酬的发放按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有关考勤、发放制度
等执行。
第十四条 员工必须按国家和市有关规定,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统筹保险等。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由公司薪酬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于 2021 年 4 月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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