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5
公告编号:2018-011
证券代码:836999 证券简称:新久利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沈阳新久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沈阳新久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年2月28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 2018年2月28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11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2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城南开发区弘业路东段沈阳新久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袭建强暂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沈阳新久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 公告编号:2018-011
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2月26日9时00分-10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沈阳新久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栾旭东
联系电话:024-74262223、13324008062
联系地址: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城南开发区弘业路东段
联系传真:024-74262222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
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
后2日内审核,审核通过后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告临时提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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