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7
证券代码:836999 证券简称:新久利 公告编号:2017-048
沈阳新久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沈阳新久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为了公司的整体发展及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同时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拟对原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新久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35,000,000 股(含35,000,000股),由发行对象以货币方式认缴,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500,000.00元(含38,500,000.00元)。本次定向发行向认购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6,004,454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7,604,899.4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勤信验字【2017】第1080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关于沈阳新久利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532号)。
二、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
1、原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偿还个人借款及其利息,购买原材料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284,500.00元,未使用4,320,399.40元。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使用资金金额(元)
1 购买原材料 2,000,000.00
2 偿还个人借款及其利息 9,37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914,500.00
合计 - 13,284,500.00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说明
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现公司拟将此次股票发行剩余募集资金中4,320,399.40元变更用途为用于购买原材料。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