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的公示(第三期)
精智达资讯
2021-12-04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12-0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辅导机构



二〇二一年十月





序 言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或者“精智达”)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1〕23 号)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上市辅导备案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

局(以下简称“贵局”或者“深圳证监局”)受理。2021 年 4 月 13 日,中信建

投证券向贵局报送了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1 年 7 月 13 日,中信建投证

券向贵局报送了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为了促进公司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制度,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全面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使公司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中信建投证券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辅导计划,并由经验丰富的辅导人员组织实施。



截至目前,第三期辅导工作已按预定计划顺利完成,现将有关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汇报,详细情况请参见报告正文。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小组成员由赵润璋、陶李、谢思遥、杨浩、李海龙、褚晗晖、柳俊伟、曹伊凡等八人组成。前述八人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且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均未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二)接受辅导的人员



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等。

(三)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本报告签署之日。



本辅导期内,中信建投证券按照辅导计划,对辅导对象进行了详尽、深入的尽职调查并进行了授课培训。在本期辅导期初,中信建投证券辅导人员与辅导对象有关人员就本期辅导内容以及公司目前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有针对性地确定了本期辅导工作的重点。随着辅导工作的推进,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小组通过专题辅导培训、日常交流辅导、中介机构协调会、内部访谈、专题研究和咨询、案例分析、电话答疑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开展辅导工作,查阅了公司提供的底稿资料,及时与公司人员进行沟通,询问辅导工作的效果,及时反馈对辅导工作的意见,并对各方面工作提前做出调整和安排。



在辅导过程中,中信建投证券及时传递资本市场发行与审核动态信息,督促辅导对象深入学习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公司治理规范和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帮助辅导对象及时、全面地了解资本市场最新情况与监管最新要求。



在充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的基础上,辅导人员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结构、业务与技术等情况,并就上述事项与相关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会计师和律师进行了专题磋

商,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和方案,并督促公司认真落实。



公司积极配合中信建投证券的辅导工作,按照中信建投证券的要求及时提供了辅导工作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对中信建投证券为开展辅导工作而进行的调查予以积极协助,同时积极配合中信建投证券推动辅导计划实施,认真落实中信建投证券提出的规范和整改意见。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1、全面梳理核查公司的历史沿革、资产权属等情况,并提出规范意见。辅导机构核查了公司设立、股权转让、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增资扩股的有关情况,厘清公司股权演变过程,督导公司明晰产权关系,使公司股权结构符合有关规定;

2、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代表)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专题辅导培训,使接受辅导人员理解发行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发行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