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5
联泰科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曰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曰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超。
(七)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258号40幢102室公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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