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9
宁波迪赛基业不动产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迪赛基业不动产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7月2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沙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沙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连续选举沙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玲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连续聘任刘玲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范亚红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连续聘任范亚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黄绚丽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连续聘任黄绚丽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对非关联方浙江甬蜂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蜂实业”)签订《借款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甬蜂实业提供短期借款,借款金额共计1000万,借款期限为五个月,约定年利率5%,由甬蜂实业法人李方强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甬蜂实业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设立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贝音乐艺术中心有限公司》议案
1.议案内容:
宁波迪赛基业不动产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艺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宁波海贝音乐艺术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贝音乐艺术中心”)。海贝音乐艺术中心注册地为宁波市,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公司货币出资5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宁波艺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货币出资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迪赛基业不动产服务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苏州迪贝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宁波迪赛基业不动产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迪赛基业不动产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迪赛”)与田旭琴、范亚红、陈园共同出资设立苏州迪贝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贝艺术”)。迪贝艺术注册地为苏州市,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苏州迪赛货币出资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田旭琴货币出资3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范亚红货币出资4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陈园货币出资3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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