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物流:关于追认2016年度关联担保的公告(补发)
恒邦物流资讯
2017-04-26 2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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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6

证券代码:836969 证券简称:恒邦物流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 2016 年度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6年 8 月至 2017年8月,公司子公司烟台恒邦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与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金额为490万元。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与邹立宝先生作为共同担保人,提供关联担保。



2、2016年 8 月至2017年8月,公司与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金额为490万元。烟台恒邦集



团有限公司与邹立宝先生作为共同担保人,提供关联担保。



3、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公司子公司烟台恒邦丰田汽车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邹立宝先生与刘吉梅女士作为共同担保人,提供关联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邹立宝先生是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邹立宝先生与刘吉梅女士为夫妻关系,二人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 4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追认 2016 年度关联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邹立宝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需要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邹立宝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玉 - -



林店镇贺家屯村147号



刘吉梅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玉 - -



林店镇贺家屯村147号



(二)关联关系



邹立宝先生是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邹立宝先生与刘吉梅女士为夫妻关系,二人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2016年 8 月至 2017年8月,公司子公司烟台恒邦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与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金额为490万元。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与邹立宝先生作为共同担保人,提供关联担保。



(二)2016年 8 月至2017年8月,公司与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金额为490万元。烟台恒邦



集团有限公司与邹立宝先生作为共同担保人,提供关联担保。



(三)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公司子公司烟台恒邦丰田汽



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金额为4000万元。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邹立宝先生与刘吉梅女士作为共同担保人,提供关联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中,公司关联方作为担保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未收取报酬或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作为担保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未收取报酬或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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