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证券代码:836969 证券简称:恒邦物流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 2016 年度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6年 8 月至 2017年8月,公司子公司烟台恒邦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与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金额为490万元。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与邹立宝先生作为共同担保人,提供关联担保。
2、2016年 8 月至2017年8月,公司与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金额为490万元。烟台恒邦集
团有限公司与邹立宝先生作为共同担保人,提供关联担保。
3、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公司子公司烟台恒邦丰田汽车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邹立宝先生与刘吉梅女士作为共同担保人,提供关联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邹立宝先生是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邹立宝先生与刘吉梅女士为夫妻关系,二人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 4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追认 2016 年度关联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邹立宝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需要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邹立宝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玉 - -
林店镇贺家屯村147号
刘吉梅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玉 - -
林店镇贺家屯村147号
(二)关联关系
邹立宝先生是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邹立宝先生与刘吉梅女士为夫妻关系,二人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2016年 8 月至 2017年8月,公司子公司烟台恒邦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与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金额为490万元。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与邹立宝先生作为共同担保人,提供关联担保。
(二)2016年 8 月至2017年8月,公司与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金额为490万元。烟台恒邦
集团有限公司与邹立宝先生作为共同担保人,提供关联担保。
(三)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公司子公司烟台恒邦丰田汽
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金额为4000万元。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邹立宝先生与刘吉梅女士作为共同担保人,提供关联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中,公司关联方作为担保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未收取报酬或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作为担保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未收取报酬或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烟台恒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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