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2
公告编号:2018-002
证券代码:836966 证券简称:亚风快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深圳市亚风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深圳市金东华实业有限公司质押2,0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7.5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
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2月13日起至2018
年9月12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向谭孝云借款200万,质押权人为谭
孝云,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若用于融资,说明融资金额、是否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该质押用于为梅杰、欧阳润秋取得谭孝云的借款提供担保,借款金额为 200 万元,不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三)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但由于深圳市金东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梅杰、欧阳润秋为公 公告编号:2018-002
司实际控制人,如果本次股权质押所担保的债务到期不能依约清偿,以至于质押权人行使质押权,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深圳市金东华实业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1,498,500,43.46%
股份限售情况:11,498,500,43.46%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9,590,000,36.24%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如适用): 深圳市金东华实业有限公司为
梅杰取得吴素娟的借款质押 416 万股给吴素娟,其中 320 万股质押
已于 2016年 12月 19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进行
了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0),96 万股为 2016 年权益分派所得。
深圳市金东华实业有限公司为欧阳润秋、梅杰取得潘必时的借款质押 390 万股给潘必时,其中 300 万股质押已于 2017年 01月1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90 万股为 2016 年权益分派所得。此股权质押已于2017年7月1日解除质押。
深圳市金东华实业有限公司为欧阳润秋取得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借款质押 343 万股给深圳市宝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43万股质押已于 2017年 07月 05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4)。
公告编号:2018-002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股权质押合同;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深圳市亚风快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