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7
广东华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1]第 18-10001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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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华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1]第 18-10001 号
广东华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华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1]第 18-10011 号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
准审计意见及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1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规定及应用指南,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1.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五(六),贵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华衣云商科技有限公司期末存货主要是原材料 711.11 万元与库存商品 363.64 万元,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执行了存货监盘、检查及替代审计程序,仍无法对期末存货状况和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存货期末价值进行调整。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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