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4
1
关于宁波纬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宁波纬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主办券商”)
推荐的宁波纬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
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 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
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
平台一并提交。
一、 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股权代持。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显示,公
司实际控制人闻丽君与其父亲闻孝明曾在股份公司股东宁
波万高、鑫之联、鑫众联的合伙份额持有情况中存在股权代
持情况,2022 年 1 月解除。请公司在反馈回复中补充说明:
(1) 股权代持的形成、变更及解除情况以及全部代持人与被
代持人的确认情况; (2)是否存在通过股权代持规避公众公
司监管的情形;(3)股权代持是否解除且真实、有效,不应
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分析公司上述
代持行为,发表股权代持是否真实有效解除、公司是否股权
明晰、是否不存在股权纠纷的核查意见。
2. 关于二次申报挂牌情况。公司曾于 2016 年 4 月在全
2
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并于 2019 年 6 月终止挂牌。
请公司说明:(1)本次申报披露的信息与前次申报挂牌
及挂牌期间披露的信息一致性;存在差异的,请公司说明差
异情况;如存在重大差异,请公司详细说明差异的具体情况
及出现差异的原因,并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信息披露管
理机制运行的有效性。(2)前次挂牌期间在信息披露、公司
治理、发行融资、股票交易方面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违
反公开承诺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
高人员是否受到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
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全国股转公司的纪律处分、自律监
管措施,公司是否曾因提前使用募集资金、资金占用被全国
股转公司采取要求参加培训、考试并提交书面承诺等替代性
监管措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公司说明后续整改情况
及对本次挂牌的影响。(3)摘牌期间的股权托管或登记场所、
股权变动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前述及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
见:(1)公司挂牌期间新增重要股东的相关信息是否完整披
露,股东适格性、股权清晰性、是否存在代持等情况;(2)
公司摘牌期间股权托管及股权变动的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
或争议,并说明确权核查方式的有效性;(3)摘牌期间信访
举报及受处罚情况。
3.关于股权激励。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8 月、2016 年 12
月和 2018 年 9 月实施了三次股权激励。请公司补充披露前
3
述三次股权激励涉及股份支付费用的会计处理情况,说明是
否涉及回购约定,如有,请予以披露。 存在申报挂牌前制定、
挂牌后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请补充披露相关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对下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1)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决策(及审批)程序履行的完备
性; (2)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信息披露的完备性; (3)
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及结果的合理
性; (4)公司报告期内股份支付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的费用及对
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4.关于公司业绩及变动情况。请公司:(1)分析报告期
内公司收入、净利润大幅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
变动趋势一致,与同行业可比公众公司相比是否存在差异;
(2)说明毛利率上涨的合理性,结合不同产品的单价、销售
数量、不同业务定价、成本构成差异,量化说明报告期内各
类型产品(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并与同行业可比公众
公司对比,分析其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3)说明本次挂牌
申报期(2020-2021 年度)较前次挂牌申报 (2016-2018 年度)
经营规模、盈利规模上升,毛利率下滑的原因。请主办券商
和会计师结合上述情况对公司收入真实性以及毛利率水平
及变动的合理性予以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关于个人淘宝店铺及个人代收代付款项。公转书及内
核文件显示,公司存在员工开设个人网店销售公司产品,且
4
由个人账户代收代付款项的情形。请公司: (1)补充披露个
人淘宝店铺的数量,开立、关停情况,报告期内及期后销售
金额、 结转公司店铺销售的金额、 通过个人卡代收金额; (2)
披露报告期内及期后代付款项的内容、金额;(3)说明代收
代付个人账户使用的内控制度设计及执行情况,按照《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中相关规定对该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