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8
证券代码:836951 证券简称:佛尔盛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东莞市佛尔盛智能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佛尔盛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文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0,305,2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13%。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现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变更条款如下:
原文:“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六)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变更为: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一)公司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7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公司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305,26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东莞市佛尔盛智能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 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305,26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东莞市佛尔盛智能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东莞市佛尔盛智能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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