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人可股份资讯
2017-09-19 15: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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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19

公告编号:2017-024



证券代码:836950 证券简称:人可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短信方式于2017年9月1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何小鹏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天心支行申请担



保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天心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期限为一年,由湖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何小鹏及罗施美夫妇提供保证担保。贷款具体金额、利息和使用期限以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天心支行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2017-02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担保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2、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何小鹏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3、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 票,其中同意票为4票;反对票为0 票;弃



权票为0 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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