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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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6 16: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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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16

公告编号:2017-006



证券代码:836950 证券简称:人可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短信方式于2017年3月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5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 人。会议由董事长何小鹏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公司向祁阳村镇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确保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在祁阳村镇银行申请贷款700万元,由何小鹏及其配偶罗施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湖南省人人家味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2、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何小鹏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7-006



3、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 票,其中同意票为4票;反对票为0 票;弃



权票为0 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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