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7
公告编号:2016-032
证券代码:836950 证券简称:人可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小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6日以现场表决
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
公告编号:2016-032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0,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1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公司向北京银行长沙分行续授
信暨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要,公司2016年拟在北京银行
长沙分行续授信申请700万元,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担保有限
公司、何小鹏提供保证担保。向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何小鹏及其配偶罗施美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汤继升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张烨及其配偶何碧柯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湖南省人人家食品有限公司、湖南省人人家味业有限公司、湖南省人人家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何小鹏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系股东长沙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关联方湖南省人人家食品有限公司、湖南省人人家味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系关联方湖南省人人家食品工业园 公告编号:2016-032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汤继升系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关联股东何小鹏(股份数1300万股)、长沙人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股份数200万股)、汤继升(股份数70万股)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80万股。
三、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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