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28
公告编号:2016-021
证券代码:836950 证券简称:人可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贷款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湘江中路支行通过“税联贷”业务申请授信149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一年,由何小鹏、罗施美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具体金额、利息和使用期限以公司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湘江中路支行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以上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贷款和抵押的必要性
上述贷款用于公司流动资金的补充,是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
三、董事会意见
以上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贷款是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16-021
《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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