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28
公告编号:2016-020
证券代码:836950 证券简称:人可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短信方式于2016年6月2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何小鹏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公司向华融湘江银行湘江中路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确保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在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湘江中路支行通过“税联贷”业务申请授信149万元,由何小鹏、罗施美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及《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
2、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何小鹏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3、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票,其中同意票为4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湖南人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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