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卢科技:关于武汉湛卢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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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1 15: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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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21


公告编号:2018-027
证券代码:836947 证券简称:湛卢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湛卢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湛卢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武汉经济技术开

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18年8月14日

生效日期:2018年8月10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武汉湛卢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55141434K,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官湖大道88号,法定代表人:陈力。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8年6月29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

公告编号:2018-027
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2、3号熔化炉在生产过程中未运行其配套的废气治理措施,废气通过排放口直接排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对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规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诚恳接受处罚,已按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按规定期限缴纳罚款。上述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

公告编号:2018-027
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此次事件,拟迅速修复除尘设备,恢复使用,同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三方机构进行废水、废气、噪声监测。
(二)整改情况

公司第一时间责成管理层全力配合按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已及时修复了除尘设备并恢复使用,同时委托武汉净澜检测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废水、废气、噪声监测,检测数据均符合环保标准。公司已于2018年8月7日将《武汉净澜检测限公司监测报告》(武净(监)字20180992)递交给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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