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1
德州市鑫华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14
证券代码:836938 证券简称:鑫华润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德州市鑫华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德州市鑫华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2月9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董事长梁砚枝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情况,预计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1.公司预计2018年度向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玉芳累计借款不超过1500万元,公司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2.公司预计2018年度向关联方杨旭累计借德州市鑫华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14
款不超过1500万元,公司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3.公司预计2018年度向关联方德州市华耀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累计借款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4.公司2018年度将公司部分房屋租赁给关联方德州市华耀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使用,预计租赁面积500㎡,租赁费为每年2万元。
表决结果:因董事李玉才与杨旭为夫妻关系,董事李树槐、梁砚枝系李玉才的父母,董事李玉才与李玉芳与系兄妹关系,故董事李玉才、李树槐、梁砚枝、李玉芳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为1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德州市鑫华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德州市鑫华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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