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华环保: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虹华环保资讯
2018-09-06 15: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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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06


公告编号:2018-037
证券代码:836934 证券简称:虹华环保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成都虹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虹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2018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收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以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的股东。

(二)收购价格拟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的10个转让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公告编号:2018-037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四)联系方式

异议股东可以就股份转让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5号汇都总部园2-1101

邮政编码:611731

联系人:程灵

联系电话:028-87870658

邮 箱:honhua_chengling@163.com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异议股东,由于股份回购申报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若选择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股东,请在申报有效期内尽快按照指定方式与公司联系。

成都虹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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