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26
公告编号:2018-011
证券代码:836922 证券简称:宏路数据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上海宏路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贷款暨关联担保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上海宏路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申请300万元贷款,借款利率8.4%,借款期限12个月,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袁国玮先生及其配偶,董事王文妹女士,董事蔡文渊先生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董事长兼总经理袁国玮先生及其配偶,董事王文妹女士,董事蔡文渊先生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因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故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 公告编号:2018-011
大会审议。
回避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袁国玮先生、王文妹女士、蔡文渊先生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袁国玮及其配偶 上海市 - -
王文妹 上海市 - -
蔡文渊 上海市 - -
(二)关联关系
袁国玮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与间接持有公司
2,644,5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2%。王文妹女士系公司董
事,直接与间接持有公司 10,920,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36%。蔡文渊先生系公司董事,直接与间接持有公司7,608,000股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82%。因此,袁国玮先生及其配偶、王文
妹女士、蔡文渊先生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向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申请300万元
贷款,借款利率 8.4%,借款期限12个月,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告编号:2018-011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袁国玮先生及其配偶,董事王文妹女士,董事蔡文渊先生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重要作用,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款项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重要作用,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出席会议董事表决签署的《上海宏路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宏路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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