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稻文化: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涨稻文化资讯
2020-03-31 15: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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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3-31


证券代码:836912 证券简称:涨稻文化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涨稻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本章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本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 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权激励;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 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东权益所必需。
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公司股份的活动。
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二)项的

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 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 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董事会会议决议。

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 1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年内转让给职工。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3年内转让
给职工或者注销。

第三十七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 第三十七条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
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 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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