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房科技: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智房科技资讯
2023-08-28 15:54:5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8-28


证券代码:836909 证券简称:智房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智房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智房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智房家电(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房家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52.80 万元,实缴出资 22.80 万元,持
股比例 11.00%,嘉兴市智莱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莱商贸”)
认缴出资 206.40 万元,实缴出资 0.00 元,持股比例 43.00%,姚宇
杰认缴出资 220.80 万元,实缴出资 0.00 元,持股比例 46.00%。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战略需要,与其他股东协商一致,拟将智房家
电注册资本由 480 万元减少至 2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38.00 万
元,持股比例19.00%,姚宇杰认缴出资60.00万元,持股比例30.00%,江中华认缴出资 102.00 万元,持股比例 51.00%,智莱商贸退出。(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3]第 02370040
号),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54,548,165.60 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 34,746,321.70 元。

本次交易系公司对参股公司的认缴出资额进行减资,公司对参股公司的认缴出资额由 52.80 万元减至 38.00 万元,减少的认缴出资额(未实缴到位)为 14.80 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 0.0958%、净资产额的 0.4259%,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新增股东江中华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的,须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批准;另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为 14.80 万元,不足 3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095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4259%,均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参股公司减资及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减资需按照《公司法》要求履行法定减资程序,并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 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 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减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姚宇杰

住所: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勤民村张泾港 28 号

关联关系(如适用):不适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 自然人

姓名:江中华

住所:浙江省桐乡市濮院镇

关联关系(如适用):江中华系公司监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减资标的情况
(一) 减资标的基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