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装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天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全国股转公司给予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提示公告
天行装饰资讯
2019-05-30 17:53:0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5-3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天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被全国股转公司给予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提示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杭州天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行装饰,证券代码:836906,以下简称“天行装饰”或“公司”)的主办券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出具了《关于给予杭州天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通知》(股转系统函[2019]1828号)和《关于给予杭州天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129号),具体内容如下:



当事人:



1、杭州天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古墩路656号323室。



2、蔡格炜,男,1972年9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3、邢建平,女,1976年8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经查明: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时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1、给予杭州天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





2、给予蔡格炜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



3、对邢建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天行装饰应当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全国股转公司特此告诫天行装饰,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时任天行装饰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全国股转公司特此告诫时任天行装饰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天行装饰应当自收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2个转让日内,在全国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及时披露相应信息。主办券商已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给予杭州天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通知》(股转系统函[2019]1828号)和《关于给予杭州天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129号)送达天行装饰及相关责任人员,并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天行装饰告知主办券商,公司不予披露该事项相关公告。



主办券商已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无法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6日起被暂停转让;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若公司在2019年6月28日(含当日)之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