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5
公告编号: 2017-043
证券代码: 836906 证券简称:天行装饰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杭州天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17年11月7日, 杭州天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杭州天行建筑装饰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 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 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 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杭州天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发行前
的在册股东不享有股份优先认购权。
因此,公司在发行股票时,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对新增股份的优
先认购权, 本次股票发行不涉及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二) 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
月2日。
(三)在册股东缴款安排
公告编号: 2017-043
本次股票发行, 在册股东不享有对新增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不涉
及在册股东优先认购缴款安排。
二、 新增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 新增投资者认购安排
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4,285,715股(含4,285,715股),每股价
格为人民币7.00元,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5.00元(含
30,000,005.00元)。
本次股票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股份数
量上限(股)
认购价格
(元/股)
认购金额上限
(元)
认购
方式
1 韦纯虹 4,285,715 7.00 30,000,005.00 现金
合计 4,285,715 —— 30,000,005.00 ——
(二)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 2017年11月20日(含当日)
2、缴款截止日: 2017年11月27日(含当日)
(三)认购程序:
1、 2017年11月27日前(含当日),认购对象将认购款项存入本
次股票发行指定账户,缴纳认购资金。
2、 2017年11月27日前(含当日),认购对象将汇款底单扫描后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907667683@qq.com,同时电话进行确
认(公司电话: 0571-88101521)。
(四) 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公告编号: 2017-043
2017年11月28日前(含当日),公司确认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到
账无误后,通知认购对象股份认购成功。
(五)其他相关事项:
对于认购股份过程中出现的以下情形之一的, 将视为认购对象放
弃认购:
(一)认购对象通过邮件、短信、传真等其他书面方式明确放弃
认购;
( 二)公司在2017年11月20日(含当日)至2017年11月27日(含
当日) 17时前未收到认购对象的认购款。
三、 缴款账户
户名: 杭州天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南京银行杭州分行
账号: 0701250000000558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 开户行
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汇款金额必须以认购对象认购数量所需认购
金额为准,请勿多汇或少汇资金。认购对象汇款人账号、户名应为认
购对象本人,汇款用途栏中请填写“投资款” 。
四、 其他注意事项
( 一) 汇款时,应严格按照“三、缴款账户”填写收款人账号、
户名,将认购款项汇入公司股票发行指定账户。
(二) 汇款账户的户名应与《股份认购协议》中填写的认股对象
名字(或名称)保持一致,不得使用他人账户代汇出资款。
公告编号: 2017-043
(三) 在汇入款项时,在汇款用途处注明“投资款”字样。在汇
款单备注栏中注明认购对象名字(或名称)和认购股份数。汇款相关
手续费由认购对象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四) 认购人汇入的资金可认购股份数与其签署的《 杭州天行建
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上确认的可认购股份数不一致
的,以认购人汇入的资金可认购股份数与该认购人签署的《 杭州天行
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确认的可认购股份数中较低
者为准。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且发行资
金到账后将超额部分(不计利息)退回认购人。
(五) 对于认购对象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公司将
及时与认购对象进行联络,以保证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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