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8
公告编号: 2018-006
深圳市博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博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6日上午9点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3月1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各董事。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刘子昂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
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5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共4人,缺席本次董事会决议的董事共1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南头支行申
请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证券代码: 836900 证券简称: 博为光电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8-006
议案内容: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向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南
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以用于项目投资
及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 该交易信息以最终签
署的授信或借款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沙井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向中国银行沙井支行申请
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以用于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
资金,总额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 该交易信息以最终签署的授信或
借款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三)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梅龙支行申请授信额度
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向招商银行梅龙支行申请
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以用于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
资金,总额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 该交易信息以最终签署的授信或
借款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 2018-006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四)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信息枢纽中心
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信息
枢纽中心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业务,以用于项
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 该交易信息以
最终签署的授信或借款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南头支行、中
国银行沙井支行、招商银行梅龙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信息枢纽
中心支行四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由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请向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南
头支行、中国银行沙井支行、招商银行梅龙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深
圳信息枢纽中心支行四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融
资业务,以用于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
南头支行、中国银行沙井支行、招商银行梅龙支行均不超过600万元
人民币,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信息枢纽中心支行不超过400万人民币,
四家银行总授信额不超过2,200万元人民币。 以上四家银行授信业务
公告编号: 2018-006
均为纯信用无抵押贷款, 并均以刘子昂、叶显华、徐娟、时爱芹为共
同保证人。该交易信息以最终签署的授信或借款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 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项议案直接提交公
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刘子昂为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 叶显华为公司股东、 董事兼副总经理;
故刘子昂、 叶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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