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桃花源资讯
2020-04-28 22:13:5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6896 证券简称:桃花源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湖南桃花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二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 第十二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 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 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
担社会责任。 担社会责任。

公司设立党支部统领公司党建工作,公
司给予必要经费支持。

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 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
的人。 的人。

公司应当制定利润分配制度,并明确现
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未分配利润的使
用原则等具体规定,或明确一定比例的现金
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
先顺序。

第三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 第三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
法院认定无效。 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
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 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 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与公司之间产生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
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
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 第三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
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 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