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5
证券代码:836874 证券简称:翔晟信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2 月 27 日,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反馈意见要求,为更加完整、及时、准确披露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公司
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内容做了进一步补充修订,并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的议案》。
2023 年 6 月 15 日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公司通过公示栏向全体员工进行公
示和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未对公示的名单提出异议。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核心员工的议案》。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
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日,公司主办券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意见》。
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二、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增强公司管理及核心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优秀人才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普通股。
2、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079,899 股限制性股票(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4,500,000 股的 3.22%。本激励计划拟一次性授予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存在预留部分。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提交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3、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30 元/股。
4、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主管部门如新颁布、修改相关业务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以对本激励计划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6、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41 人。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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