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特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派特尔资讯
2024-04-03 17: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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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3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 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要求,在2023年度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决定在董事会下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徐焱军先生、李志娟女士、唐江龙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徐焱军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召开审计委员会。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年报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与会计师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 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 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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