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远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成远股份资讯
2019-06-24 17:09:5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6-24


证券代码:836865 证券简称:成远股份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2019年6月20日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需要其他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9日10:00-12:00。

预计会期1.0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铭达律师事务所赵轩、杨霄律师。
(七) 会议地点

辽宁省辽阳县首山镇胜利街5-1栋50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更有效地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加快业务拓展,不断提高公司整体的竞争优势,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该议案内容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二)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三)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终止挂牌的文件;


(2)批准、签署与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二) 登记时间:2019年7月7日9:30-10:30
(三) 登记地点: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