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6860 证券简称: 驿力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苏州驿力机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 2020 年 1 月 3 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要求挂牌公司章程需要根据《规则》进行修改,或者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含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需要根据《规则》改选
与聘任的,应当于 2020 年 5 月 1 日前完成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 《公司
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 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
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 第三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
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 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以登记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为享有相 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
关权益的股东。 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
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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