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0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36853 证券简称:海王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对外借款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提高借款效率,减少借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借款授权事宜的权限进行相应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1、对于如下综合授信合同、短期流动资金及其他银行信用融资,必须将该情况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后,方能由董事长签字执行:
第一、单次借款所涉金额引起公司贷款余额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不含 60,000 万元)的所有借款合同;
第二、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不含 30,000 万元)
的所有综合授信合同、短期流动资金及其他银行信用融资。
公告编号:2020-004
2、对于如下综合授信合同、短期流动资金及其他银行信用融资,必须将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通过后,方能由董事长签字执行:
第一、单次借款所涉金额引起公司贷款余额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不含 50,000 万元)但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 60,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
第二、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不含 20,000 万元)
但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的所有综合授信合同、短期流动资金及其他银行信用融资。
3、在保持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 50,000
万元)的前提下,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单笔金额不超过 20,000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短期流动资金及其他银行信用融资(如:保函、信用证、开具票据、票据贴现等金融工具)等相关借款合同,并由公司董事长签字执行。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借款授权的议案》,并将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告编号:2020-004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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