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盟智能:财务管理制度
千盟智能资讯
2020-04-24 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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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6840 证券简称:千盟智能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湖南千盟工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制订<财务管理制度
>》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千盟工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财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工作,指针对公司经营、投资、筹资等经济行为进行的计划、申报、审批、收付、核算、报告、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原则是:遵守法规,契合战略,控制风险,提升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合营企业、联营企 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财务机构设置及财务人员管理

第五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分别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行使各自财务职权,不得越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应根据管理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应的财务会计职能机构,各子公司独立核算的财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由公司委派。公司及各子公司应保持编制报表人员的相对稳定,如需更换,应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沟通。

第七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其他岗位财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实行定编定岗,可由公司统一招聘,也可由各子公司自行招聘,但必须报公司财务部门和综合管理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确因工作需要的,报公司财务部及综合管理部同意后,可在公司内商调。公司有权从
各子公司中抽调财务人员。

第八条 在职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及后续教育工作由公司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统一安排。

第九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财务工作,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任免。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责是:

(一)依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制订财务工作目标;

(二)组织公司财务制度建设、财务团队建设和财务系统建设;
(三)组织公司年度预算、决算工作,审核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和其他财务报告;

(四)审查重要日常经济事项以及对外投资、融资、担保、关联交易等特殊经济事项;

(五)指导、评价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工作,提请总经理任免、奖惩财务人员;

(六)监督公司各机构、人员的财务工作行为,提请总经理进行奖惩;

(七)董事会、总经理赋予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十条 公司设财务部,由财务主管担任机构负责人,由财务总监协助总经 理分管。财务部的工作职责是:

(一)落实财务工作目标,实施财务制度建设、财务团队建设和财
务系统建设;

(二)牵头开展预算、核算、决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相关财务报告;

(三)准确登记公司各项资产,妥善管理资金、票据、长期投资和金融资产,定期协同相关机构核对、清查其他资产;

(四)对各类财务收支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对违规财务工作行为进行记录和报告;

(五)及时、准确、合规的进行各项税务处理;

(六)董事会、总经理、财务总监赋予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押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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