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盟智能:收购资产的公告
千盟智能资讯
2019-05-21 16:40:1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5-21


证券代码:836840 证券简称:千盟智能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湖南千盟工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受让李英驰持有的湖南千盟工业视觉技术有限公司89.4%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湖南千盟工业视觉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公司与李英驰协商一致,公司以0元受让湖南千盟工业视觉技术有限公司89.4%的股权并享有和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77,625,820.34元,净资产51,212,421.77元,湖南千盟工业视觉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3,469,476.65元,净资产1,896,802.6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4.47%。本次收购交易对价金额合计为0元,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年5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湖南千盟工业视觉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李英驰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洛王社区居委会大桥组。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湖南千盟工业视觉技术有限公司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湖南岳阳

湖南千盟工业视觉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25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为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27号B-3栋加速器生产车间507房。本次股权转让前李英驰持有公司95.4%的股权,认缴出资477万元,为湖南千盟工业视觉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南千盟工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湖
南千盟工业视觉技术有限公司89.4%的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湖南千盟工业视觉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3,469,476.65元,净资产1,896,802.64元,2018年营业收入375,431.04元,净利润-322,200.22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的类别为股权类资产,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债权债务转移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充分考虑了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交易对手履行完毕其认缴出资义务的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以标的公司实缴的注册资本及盈利情况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认定此次交易价格公允。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以0元收购李英驰持有的湖南千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