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森新材: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瑞森新材资讯
2017-01-12 19: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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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1-12

证券代码:836829 证券简称:瑞森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福建瑞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1月27日9时



结束时间: 2017年1月27日11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工业园区(和安小区)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并修订〈福建瑞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 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4)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月26日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锦龙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工业园区(和安小区)



联系电话:15080250585



传真:0597-3271501



邮政编码:36440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建瑞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福建瑞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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