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836829 证券简称:瑞森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福建瑞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公司章程》中修订新增第四十条,原《公司章程》第四十条及其后的条款序号顺延,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无 第四十条: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
议股东做出合理安排。
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公司应制定合理的异议股东保护
措施,可以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等方式对股东权益保护做
出安排,公司已获同意到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除外。
公司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强制终止挂牌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与其他中小股东积极沟通、
协商公司终止挂牌后的经营发展等事宜,保障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害。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告编号:2022-006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增加相应条款。
三、备查文件
《福建瑞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福建瑞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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