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06
关于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六期)
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佳音科技”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张寅(保荐代表人)、赵江宁(保荐代表人)、许愿哲、王辰鑫、王思青、沈宇杰六人组成,其中,张寅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还包括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机构及辅导对象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报送了《关于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报告》及相关辅导备案文件,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于 2021年 9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登记日的确认函》(甬证监函【2021】146 号),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正式进入辅导期。第六期的辅导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根据《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本辅导期内,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佳音科技的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沟通、问题答疑、督促学习等多种方式,从公司股权结构、业务经营、法人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入手,认真开展辅导工作。
本辅导期内,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会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持续对佳音科技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梳理排查其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实施解决方案。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佳音科技接受辅导人员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及监管机构认为有必要参加辅导的其他人员。目前接受辅导人员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鲁定尧 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2 陈芝波 实际控制人
3 翁建丰 董事
4 赵建江 董事
5 徐冰 董事、副总经理
6 郑建明 董事、副总经理
7 蒋汉林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8 王伟定 独立董事
9 梁磊 独立董事
10 陈秧秧 独立董事
11 周结虹 监事
12 赵亮亮 监事
13 徐丹 监事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本辅导期内,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现场及非现场结合的方式,持续跟踪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采取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
2、本辅导期内,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佳音科技的经营业绩及所处行业近况,与公司管理层就盈利情况进行沟通。
3、本辅导期内,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与佳音科技管理层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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