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6818 证券简称:贝恩施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广东省贝恩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
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解释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
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 亏
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执行解释 15 号对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 融
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执行解释 16 号对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告编号:2023-023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变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同意通过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采用追溯调整,对 2022 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3-023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省贝恩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省贝恩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省贝恩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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