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贝恩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
贝恩施资讯
2022-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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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0-10



关于广东省贝恩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

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



广东省贝恩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作为辅导对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粤开证券现就本阶段的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报告: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粤开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人员为唐健(组长)、徐传胜(保荐代表人)、李勇杰,以上人员均为粤开证券正式员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中唐健、徐传胜为保荐代表人,唐健为辅导小组组长。



参与本阶段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分别为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 日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

告签署日。本期辅导机构采取问询、查阅资料、线上会议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具体辅导内容包括:



1、督促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资本市场知识学习或培训;



2、督促规范辅导对象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3、核查辅导对象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督促辅导对象积极完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



5、督促辅导对象就已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处理整改。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组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协助辅导对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内控制度等方面的建设。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通过尽职调查,辅导小组发现由于辅导对象实际控制人对于同业竞争的法律认识不到位,认为法律上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不需要认定为同业竞争关系。经辅导机构和辅导对象自查,辅导对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于同业竞争关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经过梳理,确认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并重新出具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2、通过尽职调查,辅导小组发现辅导对象存在关联交易违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 2015 年度至 2021 年度与深圳市卡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未及时审议披露的关联交易。2022年 5 月 10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挂牌公司、公司董事长刘振烈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目前辅导

对象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补充

审议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情况。辅导小组在发现问题后对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梳理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背景,指导辅导对象及时追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后续对于辅导对象相关信息披露的问题,辅导小组将重点关注及持续督导教育。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项目组通过尽职调查,重点关注公司的内控执行情况、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财务规范性等方面的问题,辅导工作小组将与其他中介机构结合进一步尽调情况,严格要求辅导对象执行内控制度,强化合法合规意识,敦促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内控水平和规范运作要求。指导辅导对象将所学习的政策法规运用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中,并监督其执行的有效性,进

一步协助辅导对象完善整体运营情况。



2、辅导对象前期存在会计差错更正,目前公司的财务指标暂未达到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辅导小组将与其他中介机构进一步规范辅导对象的财务核算,加强辅导对象相关员工对于会计准则的学习,并监督其日常财务核算的准确性。项目组也会加强对于辅导对象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的关注,及时披露公司经营的重大变化。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根据目前辅导工作的安排,下一阶段的辅导人员仍为唐健(组长)、徐传胜(保荐代表人)、李勇杰,下一步辅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规范运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持续开展辅导学习交流,加强对辅导对象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的持续学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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