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0.01 亿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5.16 亿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7.65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或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等进行了评价,认为立信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2024 年 1 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合伙人
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总体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关注领域和审计方案、关于监管政策变化的提示、独立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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