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6805 证券简称:安徽设计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章程》以及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各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公告编号:2024-009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决定,兼顾了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分配预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模荣、储育明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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