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4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836805 证券简称:安徽设计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凤元利为公司董事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凤元利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管理团队,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凤元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凤元利先生,197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4 年 7 月毕
业于安徽建筑工业学院(现安徽建筑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学历,国家一级注册建 筑师,高级工程师,安徽省首届青年建筑师。1994 年 7 月至今担任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公告编号:2023-033
(现安徽建筑大学)教师,现任教于安徽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曾历任合肥华祥 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专业所所长、方案创作中心主任、副总建筑师;曾任安徽 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提名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能有效地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有利于公 司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凤元利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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