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6791 证券简称:英特莱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英特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英特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挂牌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熟悉公司业务,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专业报告。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告编号:2019-0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四、 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英特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深圳市英特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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